■4月11日,秦志暉在法庭上。新華社發
  其誹謗、尋釁滋事案昨開庭審理 未當庭宣判
  據新華社電 備受關註的網絡紅人秦志暉(網名“秦火火”)誹謗、尋釁滋事一案,昨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這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來,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當日庭審結束後,法庭未當庭宣判。
  秦志暉,1983年生,湖南衡陽人,高中文化。據公訴機關指控,秦志暉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使用“淮上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賬戶捏造損害楊瀾等人名譽的事實,在網絡上散佈,引發大量轉發和負面評論。2011年8月20日,為了自我炒作、引起網絡輿論關註、提升個人知名度,秦志暉使用名為“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編造、散佈虛假信息攻擊原鐵道部,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記者瞭解到,為提高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非法牟取利益,秦志暉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吸引粉絲,使自己迅速成為網絡名人,如“7·23”動車事故發生後,故意編造、散佈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2個小時就被轉發1.2萬次,挑動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捏造全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並將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社會名人和一些普通群眾作為攻擊對象,無中生有編造故事,惡意造謠抹黑中傷。秦志暉等人公開宣稱:網絡炒作必須要“忽悠”網民,使他們覺得自己是“社會不公”的審判者,只有反社會、反體制,才能宣泄對現實的不滿情緒。必須要煽動網民情緒與情感,才能把那些人一輩子贏得的榮譽、一輩子積累的財富一夜之間摧毀。他們公開叫囂:“謠言並非止於智者,而是止於下一個謠言”。他們不惜一次次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線,製造傳播各種謠言,擾亂網絡秩序,有網民稱其為“水軍首領”,並送其名字“謠翻中國”。
  庭審中,秦志暉對其發佈虛假信息表示認罪。   (原標題:網絡紅人“秦火火”當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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